目前,2008年省内外大中专毕业生即将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走向社会。为了帮助毕业生在择业期间了解国家关于毕业生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我人才中心就毕业生在择业期间遇到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 毕业生人事代理的涵义?
毕业生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本着充分尊重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原则,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所遇到的人事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对于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都可以通过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就职到非国有的无“人事管理权”单位后,其档案人事关系由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并负责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有什么好处
毕业生办完人事代理后,我人才交流中心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管理人事档案、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评定、身份认定、工龄计算、调整档案工资等。从而解决了毕业生毕业后出现的人事档案不知道存放在哪,户口不知道哪里接收,党团组织关系无处挂靠、专业技术职称无法晋升、养老保险没地方办理等后顾之忧。
三、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毕业生持学校盖过章的《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叁份,首先联系用人单位,等联系到用人单位后,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然后再交给我处,由我处报至郑州市人事局“大分办”和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接收手续 。毕业生如果还没有联系到用人单位的的毕业生或是正在复习考研的,可以直接先拿空白《就业协议书》来办理,等办完人事代理后,再通过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毕业生持人事局大分办和人才中心盖过章的《就业协议书》交给毕业院校,领取就业报到证和档案来我处报到,办理人事代理手续。非郑州市户口的毕业生按照河南省公安厅豫公(通)[2002]85号文件精神,将户口一起迁到郑州。户口迁到郑州后,可办理郑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